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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3-2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序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人才是强省之基、富民之本、发展之源,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时期,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经济全球化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关键是人才。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作用,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结构优、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既是当务之急,又是百年大计。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指引下,全省人才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人才强省战略深入人心,党管人才格局基本形成,人才总量大幅增长,人才结构持续改善,人才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和重要支撑。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才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主要是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优秀拔尖人才比较匮乏,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不够系统配套,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亟需解决。
未来十年,是我省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级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走人才强省之路,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人才工作、用战略思维谋划人才工作、用科学制度保障人才工作、用科学方法推动人才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努力把各类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打造成为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引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力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头人,打好人才工作主动仗,抢占人才竞争制高点,尽快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逐步实现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才强省转变,再造人才发展新优势,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紧紧围绕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综合开发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促进区域人才工作一体化发展,力争培养人才有新成效、引进人才有新举措、发挥人才作用有新进展、创新体制机制有新突破,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 人才优先,服务发展。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科学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根据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政策措施,用科学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工作成效。
――― 高端引领,统筹推进。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着力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竞争力。综合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人才资源开发,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和区域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 引育并重,以用为本。坚持培养人才与引进人才相统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以用好用活人才为根本,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得其所、各展其长。
――― 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增强人才工作合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营造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见贤思齐的人文环境,鼓励创新、容许失误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逐步形成开放、创业、法治的社会氛围。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大力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各类人才队伍,国内人才强省地位全面确立,国际人才竞争优势充分显现,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为我省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中期目标:到2015年,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保障、激励等各项措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人才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效能明显增强,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位居全国前列。全省人才总量达到1950万人,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9%,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35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8%,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3%,人才贡献率达到32%。
长期目标:到2020年,全省人才发展跃上新台阶,人才基础更加雄厚,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强省地位更加巩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更加突显,争取区域人才发展水平和人才竞争实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省人才总量达到2260万人,主要劳动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46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人才贡献率达到38%。
 
三、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优先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
适应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需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科技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团队为重点,打造一支创新能力强、团队结构优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继续办好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推进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建设,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大力培养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继续加大我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攻关、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科技项目对重点学科带头人、优秀创新团队、博士后、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扶持力度,建立支持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通过外聘或兼职、合作与交流、讲学和咨询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支持和选派有潜能的专业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培训机构接受专业教育和实践训练。深化教育科研体制和学术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政策,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深化省部(院)合作,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推动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5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3200人,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7万人年。2020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5100人,研发人员总量达到52万人年,总体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优先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
1.加快推进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围绕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部署,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促进产业发展集聚化、结构高级化、竞争力高端化为方向,以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为重点,打造一支引领和支撑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代产业人才队伍。结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研制重点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产业基地,集聚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产业专家和技术带头人。到2015年,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汽车、石化、钢铁、船舶等先进制造业,金融、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和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造纸等传统优势产业,优质粮食、特色园艺、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培养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39万人。到2020年,新增80万人。
2.加快推进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开发。适应我省教育现代化发展和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需要,以提高教师能力和素质为核心,以高校教育教学名师、职业技术院校“双师型”教师和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和谐广东、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以增强战斗力和纪律性为核心,大力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文化强省和建设全国性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的要求,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宣传文化领导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宣传文化业务人才、文化产业人才、外向型人才和新媒体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需要,以提升医疗卫生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技能为核心,大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防灾减灾专业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重点领域人才新增36万人。到2020年,社会重点领域人才新增54万人,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好、服务能力强的社会发展专业人才队伍。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水平为核心,以各级领导班子和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使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有力的干部,把具备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勇于解放思想和先行先试、推动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健全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以及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选好配强各级党政正职,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和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使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率先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采取自主培养与海内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重视在市场竞争中发现和培养人才,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发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60万人,2020年达到430万人,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比例达到80%,国际化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统筹推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协调发展,培养积聚一大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构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域、产业和行业的合理分布。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50万人,2020年达到70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2∶42∶46。
4.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推进产业、劳动力“双转移”的需要,以提升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打造一支规模宏大、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紧紧抓住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职业开发、表彰激励、社会保障等环节,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技工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一批高层次、高标准、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技师工作站,着力培养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把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中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和城乡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区。建设全国示范性师资培训基地,加强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全省高技能人才总量2015年达到400万人,2020年达到520万人。
5.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着力培养一大批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人才和农村基层管理人才、种养能手、农民企业家。建立健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农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市、县共建农科培训和成果推广基地,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载体作用,鼓励支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引导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建立“三农”科研激励机制,每年选拔1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和奖励。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和发展,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稳定和用好农村现有人才。2015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2020年达到200万人,其中培养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
6.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试点,规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大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推进社会服务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引导公益类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以基层社区为突破口,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模式。2015年,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2020年,专业社会工作者达到10万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
7.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需要,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管理体制。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消除体制性障碍,政府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政府开展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参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后备人才培养。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达1240万人,新社会组织人才总量达48万人;2020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总量达1380万人,新社会组织人才总量达70万人。
(四)统筹推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1.加快构建珠江三角洲创新型人才圈。围绕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先行先试、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成为人才培养示范区、人才引进先行区和人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着力建设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以珠江三角洲为核心、承接四海内外、辐射粤东西北的创新型人才圈,形成人才国际竞争优势。结合“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的产业布局,引导高端人才向产业带、高新区和专业镇聚集,突破制约自主创新的人才瓶颈。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华侨众多的人缘优势,完善粤港澳人才多领域合作与交流机制,提高珠江三角洲地区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建设珠江三角洲人才工作联盟,推进人才开发一体化。
2.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按照“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的要求,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位特点、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制定人才带动战略和政策,以项目引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大力招揽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发展。加快人才市场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市场主导的人才资源配置作用,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租赁和项目合作等方式招才引智,引导各类人才合理分布。
3.加强珠江三角洲与粤东西北地区人才交流合作。继续实施“科技、教育、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围绕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发挥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和人才的幅射带动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产业转移园集聚,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振兴。对粤东西北地区在人才政策上倾斜,在资金投入上扶持,在岗位津贴、医疗保险、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服务、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人才发展重点工程
(一)珠江人才引进计划。
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项目,用5至10年时间,全省引进100个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100名带动新兴学科、发展高新产业、引领先进文化的领军人才,1000名掌握核心技术的紧缺人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10000名优秀留学人员来粤创新创业。
(二)南粤英才培养工程。
重点实施“双百”人才培养项目,每年遴选20至30名优秀人才,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着力培养100名有实力竞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候选人才;依托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重点培养100名领军人才。实施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管理、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每年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5年内新增4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0个工作站,2000名进站博士后。鼓励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高成长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我省工作。
(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人才工作机制,实行特殊的人才政策和支持措施,依托国家级、省级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建设5个左右“人才特区”;依托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集聚,建设10个左右“人才走廊”;在全省有创新创业优势的大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50个左右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在我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100个左右院士工作站。大力打造创新联盟、博士后工作站和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建立一批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计划。
遵循科技发展规律、产业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核电设备、风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等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我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制订工作,制订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路线图。通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同阶段技术创新与人才需求的关联分析,对创新人才资源在全球分布状况的系统考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发的路径设计与制度安排,引导企业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掌握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突破人才瓶颈,攻克技术壁垒,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五)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以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以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和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为核心,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大规模干部培训,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从2010年开始,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在全省开展以新技术、新产业基础知识为重点内容的大规模干部培训,着力推动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一支既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愿望、又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超本领的党政领导人才队伍。
(六)现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
围绕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培养造就一批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成立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心,建立广东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骨干企业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在5年内轮训一遍,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利用国(境)外培训资源,选派优秀年轻企业家到国(境)外培训考察;鼓励企业家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
(七)百万技能人才开发计划。
扩大职校技校招生规模,实施“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和“百校千企”行动计划,加强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对在岗职工、农民工、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到2020年,建成25所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40所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所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40所全国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5个职业技能竞赛基地,3-5个全国示范性师资培训基地,10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1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20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20个企业技师工作站。通过引进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高端人才和培训专家,选拔省内职校技校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学习深造,招揽国内高端技能人才等方法,培养高技能人才师资2000名。到2020年,培养30万名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行业企业急需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培养数百万掌握先进技术、先进工艺的高技能人才。
(八)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
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和乡村管理知识培训。挑选十万名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协会领导人、乡镇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农业企业管理知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挑选百万名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进行现代农业知识和科学种养技术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农业科技创业人员、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带头人、农村种养殖大户。建设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九)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
制订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教材、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建设,加快高校和职业院校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步伐,逐步完善与我省社会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鼓励其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大力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建立粤港澳教育培训合作机制,聘请港澳专家学者和资深社会工作者来粤讲学和开展专业实习督导,组织社会工作骨干赴港澳地区学习考察和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学生800小时实习制度,提高社会工作人员实务能力。
(十)教育名师培养工程。
继续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和“千百十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学术大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学科带头人和杰出教育家。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扶持和培养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教师,争取有一批高校高层次人才成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获得者,或列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团队范围。实施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实施职业技术教育“双师”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师队伍。推进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建立高校、区域教师培训基地、“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三位一体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体系,培养造就一批名校长、名教师。
(十一)文化名家培养工程。
继续实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十百千人才工程,在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采编、出版发行等领域,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到2020年培养造就50名左右居全国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文化名家,500名左右在某一学科或行业中颇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拔尖人才,5000名左右在各专业门类中具有扎实功底和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掌握文化发展和文化传播的主动权,大力推动我省先进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理论家。加强对文化企业领导人才的培养和管理,造就一批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企业家和文化职业经理人。
(十二)卫生名医培养工程。
制订实施顶尖名医培养计划,每年组织实施10个左右重大医学攻关项目,设立名医培养专项经费,遴选一批中青年优秀卫生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大力培养和引进顶尖名医和学术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新增30名左右全国杰出中青年医学专家、120名左右全省著名医学专家。制订实施名中医培养计划,以高等医学院校为依托,建立中医药高级人才研修基地,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造就10名左右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和一批中青年中医药人才。制订实施乡土名医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体系,通过大规模培训和大幅度提高待遇,吸引、培养和留住基层卫生人才。
(十三)老龄人才开发利用工程。
老龄人才知识积淀深厚、专业造诣精深、实践经验丰富,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科教兴粤”、“人才强省”需要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发挥高级老专家作用的意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高中级职称、低龄老人为重点,通过建立离退休专家顾问团、离退休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在技术咨询、科技服务、人才培训、智力开发、医疗保健等方面,继续发挥老龄人才的专长和作用。
 
五、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强推动人才工作的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重点抓好战略思想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工程设计、重点人才培养以及先进典型宣传。建立党委、政府“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发展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健全各级党委抓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决策机制、协调机制和督促落实机制。建立各级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委直接联系专家、听取专家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二)健全人才管理服务机制。
加快人才立法步伐,及时废除、更新或修改不适应人才发展要求的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才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事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决克服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逐步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落实创业人才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信贷优惠政策、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激励保障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创业的政策扶持。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中介组织,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健全人才优先投入机制。
树立人才资本理念,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人才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到2020年政府物力资本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各级财政建立人才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引进、培养、激励人才等重大项目的实施,营造鼓励和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开发工作。
(四)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学习型社会,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改革高等院校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与使用的统一。鼓励实行校企“双导师”培养研究生模式,鼓励研究生选择企业攻关项目作为研究方向,推进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对接,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紧缺人才和适用人才。大力推进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创新创业载体,推进校企合作,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孵化基地,建立创新联盟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共同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及联合开展科研攻关,推进产学研结合。完善脱产进修、岗位培训、在职学习、出国(境)深造等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放宽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办学权限,到2020年,重点引进3-5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到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建成1-2所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高水平大学。拓宽海外培训渠道,建立海外培训基地,推进本土人才国际化和国际人才本土化。
(五)健全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水平。坚持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能力与业绩并重,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体系。坚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业绩为中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坚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突出用人单位评价主体作用,形成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多元评价机制。改革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引进和推广国际广泛认可的重点领域人才资质认证办法,克服人才评价中唯学历、唯论文倾向,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制度。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办法,克服考核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实施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完善科研诚信体系,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把评价人才与发现人才结合起来,重视在重大科研、工程项目实施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发现、识别人才,健全举才荐才的社会化机制。
(六)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办法,推行任期制和聘任制等制度。完善公务员招考录用机制,优先录用具有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按照现代企业人事制度,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和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才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七)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推进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自由、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在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引才。建立人才供需预测和调控机制,定期发布职位供需信息,引导人才与工作岗位准确对接。充分发挥广州“留交会”、深圳“高交会”和“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以及各类人才市场等现有平台的引才引智作用。进一步加强海外人才工作站建设,建立“网上留交会”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信息库,培育发展国际人才市场和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工作打造更加便捷、高效、持久的新平台。开辟“一站式”服务专区和“绿色通道”,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资历限制,简化引进程序和手续。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人事档案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区域、城乡、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原则,促进人才的柔性流动。完善出国留学、招收国外留学生政策,建立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制度,促进国际人才和粤港澳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流动。
(八)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入股、专利入股,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办法。完善薪酬制度,实行收入与工作实绩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挂钩,对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和年薪制。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认真做好“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南粤友谊奖”、“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评选表彰工作,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为来粤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各市、用人单位采取以货币补贴(购房补贴、房租补贴)或房屋租住(人才公寓、购买商品房)等方式,妥善解决住房问题,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试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落实每年定期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各类人才提供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人才权益保护制度。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贯彻实施本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实施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制订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级以上市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
(二)加强宣传督查,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宣传规划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跟踪分析和研究解决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规划纲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编制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加强人才工作基础理论和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资源统计与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人才数据库和人才信息网,推动人才工作的科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