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二级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广东金融学院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粤金院〔2020〕44 号),将组织“十四五”规划的论证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修订的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章程》和第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战略目标,在认真总结反思“十三五”工作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大胆设计,科学论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和系列子规划、二级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建成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谋篇布局。
二、论证修订的组织
(一)总体规划
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分别在学校院部行政会议、校学术委员会、校教指委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专项规划
由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组织会议征求意见和建议。会议的形式、参会部门和人员由各牵头部门确定。
(三)二级学院规划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大会,对本二级学院的规划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规划征求意见和建议的会议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召开,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通过校内OA流程报送会议纪要。
2、各牵头部门和二级学院应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量,科学吸收,对规划初稿进行修订,形成规划审议稿,于2020年11月30日前通过校内OA流程提交。
3、各牵头部门和二级学院应综合研判“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预判“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填报《“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指标表》格式和主要指标另行发布),于2020年12月18日前通过校内OA流程提交。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丁文勤,电话:37216602,1501878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