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的通知
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2021-2025 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81 号)以及《广东金融学院“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粤金院〔2021〕30 号)《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粤金院〔2024〕6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冲补强”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 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指导意见,学校遵循“聚焦内涵、统筹规划、注重绩效、争创一流”的原则,聚焦各类项目的核心内涵建设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各类项目建设目标为导向,强化项目承担管理部门在“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过程监管、事后绩效评价”的全面综合管理链条上的工作,重视项目绩效成果产出及评估结果应用,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
二、组织形式
(一)由学校“冲补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冲补强”工作办公室具体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冲补强”项目总体绩效评价工作。
(二)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照学校下达的五年规划和各年度分解的总体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对各一级项目建设绩效和成果进行统一汇总,形成学校 6大类项目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并完成各归口管理具体项目的年度验收工作。
(三)各一级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各具体项目绩效自评,对照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提交一级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汇总表和建设成果佐证材料。
省部级以上项目建设期满,如属于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验收的项目,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结果为准,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未进行验收;在学校开展年度考核阶段,各项目负责人亦需参加学校每年度的绩效自评工作。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参照《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项目建设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详见附件4)中的核心考核点,对一级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核实确认;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专家打分值*60%+各一级项目自评打分值*40%,计算确定最后各类项目年度绩效考核总得分。
三、具体任务分工
序号 |
2024年项目考核类别 |
归口管理部门 |
1 |
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类/ 创新平台建设、重大成果培育项目 |
科研处 |
2 |
卓越人才培养(学科、研究生培养)项目 |
研究生处 |
3 |
卓越人才培养(本科生培养)项目 |
教务处 |
4 |
师资队伍建设类/ 人才团队建设项目 |
人事处 |
5 |
国际交流合作类项目 |
国际教育学院 |
6 |
文化传承创新类/ 其他类项目(办学条件统筹类) |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各归口管理部门参照学校建立的“冲补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评价评分体系,结合“项目整体管理效能综合评价评分指标体系”和“分类核心指标考核评价评分指标体系”,全面考核2024年立项实施的15个一级项目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履职管理效能,以及76个二级子项目负责人内涵核心指标建设成果效能情况。
五、评价基本原则及结果运用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实施项目绩效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冲补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25年学校“冲补强”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一级项目考核等次评定按照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共三个等级。项目整体绩效评价总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65-90分的为合格;65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
(四)绩效评价评定为“优秀”的一级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如果是跨年度建设项目,适当调增下年度资助经费总额。
(六)验收或绩效评价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一级项目,学校将重点监督一级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缩减下年度资助经费或停止资助。
(七)拒不参加绩效评价的一级项目负责人或一级项目下设二级具体子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如果在下一年度有计划资助的项目,则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
(八)2024年“冲补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五、提交材料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需向发展规划处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项目分类核心考核指标评价建设成果汇总表》,并按一级项目名称排序设置文件夹,对应列明项目核心建设成果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
3.广东金融学院 2024年度“冲补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二)具体项目负责人需向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汇总表》(详见附件1);
2.填报《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项目分类核心考核指标评价建设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按对应项目名称设置文件夹,一并提交列明相关核心建设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
六、提交时间
请在1月3日(周五)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将自评汇总表、建设成果汇总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等文件电子版发送到发展规划处高旸琼雪老师邮箱70-036@gduf.edu.cn,除佐证材料外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行政楼504。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冲补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汇总表(一级项目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填报,归口管理部门核实自评结果)
2.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项目分类核心考核指标评价建设成果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项目负责人填报,并提供成果佐证材料)
3.广东金融学院 2024年度“冲补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归口管理部门提交)
4.广东金融学院“冲补强”项目建设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参考核心考核点分值)
5.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冲补强”项目实施计划工作台账
6.2024年“冲补强”特色高校提升计划资金执行进度表(将截止到12月10日)下周再补发至邮箱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2月6日